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遼陽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5月10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4月25日至5月1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擴大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1號) 和《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現將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遼寧考區(qū)有關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和各級監(jiān)管機構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1.守法遵章,誠信報考。
2.依法行政,盡職盡責。
3.有法必依,違法必糾。
4.公開、公正、公平,維護社會正義。
二、報名范圍
1.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且已辦結核發(fā)新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
2.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在我省區(qū)域內持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或港澳臺居民(以下簡稱“鐵路、武警、軍隊、港澳臺報名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效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需先到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方可報名),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考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應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令第26號《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確認,即報考人員實際取得會計從業(yè)證書,在相關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時認定的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日期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中途離開會計工作崗位(包括脫產參加全日制學習)時間應予扣除。未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卻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屬違法行為,其“工作年限”不能納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
(四)其他人員條件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名所列的基本條件,需先到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后,方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4月10日0:00至5月9日24:00。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另設補報名時間。
現場資格審核和交費確認時間:4月25日至5月10日(節(jié)假日休息)。
五、考試科目
(一)初級會計資格: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會計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六、考試方式與時間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機考)方式,中級會計資格仍沿用紙筆考試方式。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于9月14—15日舉行;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會計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考試成績分別計算。考生參加考試的日期和時間以本人準考證注明的日期和時間為準。
中級會計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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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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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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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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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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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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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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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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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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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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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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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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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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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試大綱
2013年度考試,將采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修訂的新版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八、報名方法
2013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嚴格在本人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管理屬地進行,不得跨市或跨省報名。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在省本級管理的人員,由沈陽市財政局負責。鐵路、武警、軍隊和港澳臺的報名人員由其工作、服役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負責。
持外省簽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擬在遼寧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辦理從業(yè)資格證書調轉手續(xù)后方可報名。
(一)已辦結核發(fā)新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流程及現場審核:
1. 報名流程:
(1)登陸遼寧會計網(www.lnkjw.com),點擊主頁上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欄目下的“網上報名”按鈕,進入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2)認真閱讀“考試暫行規(guī)定、考試考場規(guī)則、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相關考試文件后,點擊“注冊填寫報名信息”;
(3)閱讀“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完全同意”點擊“下一步”;
(4)選擇報名省份(遼寧省),點擊“下一步”;
(5)閱讀“報名流程”,選擇“我已閱”點擊“下一步”;
(6)選擇報考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及姓名,選定報考級別,點擊“下一步”;
(7)填寫“報名信息”、按提示選擇“考區(qū)和報名點”;
(8)按提示選擇“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9)系統自動生成報名人員基本信息(報名人員可據實填寫修改有關信息);
(10)按提示據實選擇學歷性質;
(11)據實填寫手機號碼、畢業(yè)證書號碼;
(12)閱讀考試公告后,點擊“我已閱讀所有公告”、填寫考試用書教材征訂單、設置密碼,點擊進入“下一步”;
(13)系統自動生成“報名注冊號”;
(14)下載打印《2013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
2. 現場審核:
網上報名通過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按照所選的考區(qū),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1)報名人員本人簽字和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的《2013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原件;
(3)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經財政部門對上述材料現場審核無誤后,報名人員方可辦理繳費確認手續(xù)。
(二)鐵路、武警、軍隊和港澳臺報名人員報名及現場審核:
1.提交材料:
上述報名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由單位統一到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核及網上代報名手續(xù):
(1)報名人本人填寫簽字和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的《2013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材料(由考生單位提供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身份證或軍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現場審核:
經財政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無誤并負責辦理網上代報名后,報名人員方可辦理繳費確認手續(xù)。
九、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
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省財政廳將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的報名條件在遼寧會計網上公示。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十、注意事項
1.擬報名參加遼寧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須認真、全面閱讀國家有關會計人員監(jiān)管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以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核對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實事求是地填報相關信息。對于采取偽造學歷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提供虛假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參考資格以及考試合格的人員,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并按照《遼寧省會計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將其失信行為記入會計誠信檔案。
2.所有報名人員必須由本人在《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上簽訂承諾,保證本人已閱讀并知曉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有關考試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確認本人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保證本人填寫的個人報名信息及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材料真實、正確、完整、可靠;保證若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和提供的證明材料在考前、考試期間及考后被核查出不真實、不正確,本人愿隨時接受考試管理機構做出的相應處罰。
3.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在遼寧省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辦結新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手續(xù),否則,系統審核時將拒絕報名。
4.對未按屬地原則報名、考試人員,相關管理機構不得為其發(fā)放資格證書,不得受理其專業(yè)技術資格信息變更。
5.由于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實行機考,計算機自動閱卷,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實行網上閱卷(即客觀題自動閱卷,主觀題網上評卷),因此不再受理考生的核分申請。
考試報名中遇到問題,請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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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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