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
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
為切實做好我省2016年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工作,進一步加強考務管理,強化考試安全,嚴肅考風考紀,確??荚図樌M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考試方式及考試時間
(一)考試科目
1、統(tǒng)考科目
八年級下學期考試科目為:生物學、地理、信息技術。
九年級下學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
體育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4月底前進行。
2、抽考科目
昆明市、曲靖市抽考科目為:物理、地理。
3、其它科目
音樂和美術為學??荚嚳颇?,考試標準和說明由省教育廳制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qū)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及技術教育)、地方與學校課程、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學實驗為考查科目,考查標準和辦法由各州(市)教育部門制定。
(二)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歷史、地理、思想品德學科實行筆試、閉卷方式;英語學科實行聽力與筆試、閉卷相結合的方式;信息技術學科實行網上考試方式;體育學科實行必考與選考項目相結合、現(xiàn)場考試方式;音樂和美術學科的考試方式由各學校自行確定。
(三)考試時間
1、統(tǒng)考科目考試時間
2、信息技術考試時間為7月1日至2日兩天,考試形式為分場考,每場50分鐘,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場次由各州(市)根據考生人數確定。
3、體育考試日期由各州(市)招考機構自行確定。
二、考場編排及數據上報
文化課由縣(市、區(qū))招辦編排考點,州(市)招考機構編排考場;信息技術由縣(市、區(qū))招辦編排考點和考場;州(市)直屬學校,由州(市)招考機構編排考點和考場。
2016年4月30日前,各州、市招考機構完成數據審核工作并將匯總數據上報省招生考試院,數據一經上報,不得更改,并將《2016年云南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試卷申報表》(見附件)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三、考務組織實施
各州(市)、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各考點必須嚴格按照《2016云南省普通中學學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手冊》的要求,切實做好我省2016年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各項考務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地要從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高度,重視考試安全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按照屬地“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考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并逐級簽訂考務管理工作責任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把安全保密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切實抓好運送、保密、分發(fā)、組考、巡考、上報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安全保密制度和責任制度的落實,規(guī)范操作流程。
(二)積極協(xié)調溝通,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各地要充分發(fā)揮聯(lián)席會議作用,積極主動協(xié)調公安、工信、保密、宣傳、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結合各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考試環(huán)境綜合治理特別是確??荚嚢踩墓ぷ鞣桨?,并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除各州(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需要建立應急預案外,各考點也必須做好有關緊急情況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尤其是針對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
(三)嚴格試卷管理,確保安全保密
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試的重中之重,事關考試能否正常進行和社會穩(wěn)定的頭等大事。必須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考機構的一把手對本地區(qū)的安全保密工作負總責,切實抓好各項安全保密規(guī)章制度和責任制度的落實。試卷的領取、運送、保管、發(fā)放、使用以及答卷的回收、運送、保管等環(huán)節(jié)都必須嚴格按照四部(局)下發(fā)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教考試﹝2004﹞2號)進行。
存放試卷的各級保密室,須設置專用電話(座機),并保證電話暢通;保密室須24小時兩人以上晝夜值守,值班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堅守崗位。試卷進出保密室的全過程及存卷期間,必須進行無間斷、無死角24小時監(jiān)控錄像,并實行6小時回放制度。同時要健全保密室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規(guī)章制度要培訓到人、落實到位,對于保密室出入人員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試卷交接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程序。
(四)加強教育培訓,狠抓考風考紀
各考點應認真選聘監(jiān)考教師,嚴格實行回避制和交叉監(jiān)考制;要加強監(jiān)考教師的管理,明確監(jiān)考要求和職責,加大考前考務培訓力度;考點要在考務辦公室對全部監(jiān)考人員實行安檢,防止個別人違規(gu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監(jiān)考教師的私人物品應存放在考務辦公室或者考生集中物品存放處。
各考點應加強考生誠信教育,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考生須在考前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各考點要嚴格考風考紀,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各種考試舞弊事件的發(fā)生,特別是嚴防利用現(xiàn)代通訊工具舞弊、有組織的集體舞弊和考務人員參與、協(xié)助舞弊等事件的發(fā)生。
各州(市)要認真安排巡考,嚴格執(zhí)行縣(市、區(qū))交叉互派巡視員制度。
(五)嚴格值班報告制度
從接到試卷直至考試結束,各州(市)招考機構須做到“每日一報”,報告值班記錄、試卷保管和考試情況??荚嚻陂g,每半天考試結束后須向省招生考試院報告考試情況。各考點要設立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保證24小時有人接聽和處理。對于實名舉報,要認真查處,及時匯報,妥善處理。
考試期間省招生考試院值班電話:0871—65149814(學考辦);0871—65154141(院辦);0871—65177106(自動傳真);電子郵箱:czxysp2016@163.com。
四、評卷工作
各州(市)負責統(tǒng)一組織本州(市)的評卷工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的要求成立評卷工作組并制定網上評卷工作方案,加強評卷管理和質量監(jiān)控,確保評卷公平、公正及成績的可信度,網上評卷工作方案和評卷時間安排于2016年6月25日前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含考查)成績必須在統(tǒng)考評卷結束后10天內真實記入學生檔案和管理系統(tǒng),確?;A數據完整、準確。
五、報名考試費用
(一)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必須嚴格按云價收費〔2013〕70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擅自提高。
(二)各州、市按每科每份(含試卷,答題卡)2元的標準上交試卷費用。
(三)請各州(市)務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將應交試卷款及時匯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匯款時請按以下填寫: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
帳 號:135600413699
匯款戶名: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匯款用途: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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