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第二章第四節(jié)知識點

發(fā)表時間:2016/7/13 10:11:05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本文導航

第四節(jié) 股份有限公司

知識點預習——董事會與經理

1.董事會的性質和組成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

(2)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人至19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2.董事會的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職權的規(guī)定基本相同。

3.董事會的召開

(1)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

(2)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xié)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1名董事履行職務。

(3)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者監(jiān)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相關考點】合營企業(yè)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經1/3以上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4.董事會的決議

(1)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shù)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即每個董事只能享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相關考點】合營企業(yè)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3)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5.經理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的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的職權的規(guī)定基本相同。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公司經理。

(責任編輯:)

7頁,當前第5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jié)課

課程推薦

      • 中級會計職稱

        [協(xié)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xié)議退費校方服務

        1680起

        了解課程

        756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不過續(xù)學校方服務

        880起

        了解課程

        559人正在學習

      • 中級會計職稱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精品課程

        480起

        了解課程

        437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