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3:特殊解毒劑介紹
1.二巰基丙醇(BAL)
「適應證」用于砷、汞、金、鉍及酒石酸銻鉀中毒。
「用法用量」肌注,0.1~0.2g,極量0.2g,最初2日每日注射4次,以后可減少次數(shù),全療程7~14日。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可有惡心、嘔吐、頭痛、心跳加快。肝、腎功能減退者慎用。
2.二巰基丁二鈉(二巰琥珀酸鈉)
「適應證」用于銻、鉛、汞、砷、中毒的中毒治療,并預防鎘、鈷、鎳的中毒。
「用法用量」肌注,每次0.5g,每日2次,緩慢靜注,急性中毒,首次2g,用注射用水稀釋,以后每次1g,每小時1次,共4~5次。慢性中毒,每次1g,每日1次,療程5~7日,可間斷用藥2~3療程。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頭痛、惡心、四肢酸痛等。數(shù)小時后自行消失。此藥放置后,如出現(xiàn)混濁應不用。
3.依地酸鈣鈉(解鉛樂、EDTANa=Ca)
「適應證」用于鉛、錳、銅、鎘等中毒,尤以鉛中毒療效好,也可用鐳、钚、鈾、釷中毒的治療。
「用法用量」肌注,每次0.2~0.5g,每日2次。靜滴,每次0.5~1.0g,每日2次,用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釋成0.25%~0.5%濃度,總劑量不超過30g,內服每次1~2g,每日2~4次。3日為一療程。注射一般可連續(xù)給藥3~5療程。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可有短暫的頭暈、惡心、腹痛、用藥期間應作尿常規(guī)檢查,如有異常應停藥,腎臟病人禁用。與BAL伍用可增效。
4.青霉胺
「適應證」用于銅、汞、鉛中毒的解毒,治療肝豆狀核變性病。
「用法用量」口服治療肝豆狀核變性病,每日劑量20~50mg/kg,長期服用,好轉后可間歇給藥。治療鉛、汞等中毒,每日1g分4次服,5~7日為一療程,停藥2日后,開始第2療程,一般1~3療程。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偶見頭痛、咽痛、乏力、惡心、腹痛。對腎有刺激,對骨髓有抑制作用。
5.亞甲藍(美藍)
「適應證」用于氰化物中毒,小劑量可治療高鐵血紅蛋白癥(亞硝酸鹽中毒等)。
「用法用量」靜注,治療氰化物中毒,每次10mg/kg,治療高鐵血紅蛋白血癥,每次1~2mg/kg用25%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釋后緩慢注射。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解救氰化物中毒時應與硫代硫酸鈉交替使用,大劑量時可出現(xiàn)全身發(fā)藍。
6.硫代硫酸鈉(次亞硫酸鈉)
「適應證」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用于砷、汞、鉛中毒等。
「用法用量」氰化物中毒:每次12.5~25g,緩慢靜注。砷、汞、鉛等中毒:每次0.5~1.0g,靜注或肌注。解救氰化物中毒時應先給予作用快的其他藥物,然后再用此藥。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有頭暈、乏力等反應。一般用生理鹽水稀釋成5%~10%后應用。
7.碘解磷定(解磷定)
「適應證」用于有機磷中毒的解救。
「用法用量」輕度中毒:靜注0.4g,必要時2小時后重復給藥1次。中度中毒:靜注0.8~1g,以后每小時給0.4~0.8g.重度中毒:緩慢靜注1.0~1.2g,30分鐘后如不顯效,可重復給藥,好轉后逐步停藥。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頭痛、胸悶、惡心、嘔吐。用于重癥解救時,可與阿托品合用。
8.氯解磷定(氯磷定)
「適應證」用于有機磷中毒的解救。
「用法用量」輕度:肌注0.25~0.5g,必要時2小時后重復給藥1次。
中度中毒:肌注0.5~0.75g.重度中毒:靜注1g,用注射用水20ml稀釋,其余解毒方法與解磷定同。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副作用與解磷定同,中、重度中毒必須合用阿托品注射液。
9.雙復磷
「適應證」用途同氯磷定。其特點是能通過血腦屏障。
「用法用量」輕度中毒:肌注0.125~0.5g.中度中毒:肌注或靜注0.5g,2~3小時后再注射0.25g,必要時可重復2~3次。重度中毒:靜注0.5~0.75g,2小時后再注射0.5g,以后酌情使用。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注射過快可出現(xiàn)全身發(fā)熱,口干、面部潮紅,少數(shù)人有頭脹、心律失常、口、舌發(fā)麻,對重癥與阿托品合用。
10.雙解磷
「適應證」用途同雙復磷。但其不能通過血腦屏障。
「用法用量」輕度中毒:肌注0.15g.中度中毒:肌注或靜注0.3~0.45g,必要時可重復2~3次。重度中毒:靜注0.3~0.75g,4小時后再注0.3g,以后酌情使用。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可見陣發(fā)性抽搐,心律失常等反應。
11.亞硝酸鈉
「適應證」治療氰化物中毒。
「用法用量」靜注,每次0.3~0.5g,于5~10分鐘注完。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給藥量不宜過小,以免達不到迅速解毒的效果。
12.鹽酸烯丙嗎啡(納絡芬)
「適應證」主要用于嗎啡、哌替啶急性中毒的解救。
「用法用量」皮下、肌內或靜注,每次5~10mg,必要時隔10~15分鐘可重復給藥,但總藥量不超過40mg。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可出現(xiàn)眩暈、嗜睡、出汗、感覺異常等反應。
13.谷胱甘肽「適應證」主要用于丙烯腈、氟化物、一氧化碳、重金屬等中毒。
「用法用量」肌注或靜注,每次50~100mg,每日1~2次。使用時,以抗壞血酸注射液作溶劑,溶解后注射。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本品不得與維生素B12、維生素K3、泛酸鈣、抗組織胺制劑、磺胺類、四環(huán)素類制劑合用。
14.解氟靈(乙酰胺)
「適應證」用于有機氟殺蟲農藥氟乙酰胺的解毒劑。
「用法用量」肌注,每次2.5~5g,每日2~4次?;蛎咳?.1~0.2g/kg,分為2~4次注射。一般連續(xù)給藥5~7天。
「不良反應與注意事項」本品局部注射有疼痛感。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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