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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師考試科目《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開標時間和地點

發(fā)表時間:2012/7/23 12:36:09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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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開標和評標的法律規(guī)定

開標、評標是招標投標活動公開性、公正性的重要體現(xiàn),國家有關部門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對開標、評標階段的程序及當事人行為進行了具體規(guī)范。本章內容主要包括開標的程序及內容、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與構成、評標專家的條件、評標原則和評標方法、評標程序及評標報告、廢標和重新招標的法定情形等。

5.1開標

開標,即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由招標入主持,在招標文件預先載明的開標時間和開標地點,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公開宣布全部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投標文件中其他主要內容,使招標投標當事人了解各個投標的關鍵信息,并且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開標是招標投標活動中“公開”原則的重要體現(xiàn)。

5.1.1開標時間和地點——掌握

《招標投標法》第34條規(guī)定:“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1)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和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應為同一時間,應具體確定到某年某月某日的幾時幾分,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示。法律之所以如此規(guī)定,是為了杜絕招標人和個別投標人非法串通,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后,視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情況,修改個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從而損害國家和其他投標人利益的情況。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必須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規(guī)定,按時開標,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后開標,更不能不開標就進行評標。

(2)開標地點

開標地點應在招標文件中具體明示。開標地點可以是招標人的辦公地點或指定的其他地點。開標地點應具體確定到要進行開標活動的房間,以便投標人和有關人員準時參加開標。

(3)開標時間和地點的修改

如果招標人需要修改開標時間和地點,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的收受人。如果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根據(j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應在通知招標文件收受人的同時,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果涉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招標,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招標采購單位可以視采購具體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但至少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日前,將變更時間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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