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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試網:2015年審計專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發(fā)表時間:2015/5/6 14:05:58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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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5]1號)、《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征訂的的通知》(中時出字[2015]12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的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10月18日統(tǒng)一舉行,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各市,高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各市要按照我省的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荚図樌M行。

二、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5月19日至6月8日17時30分,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15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并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最晚于6月8日18時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事審計或財經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布。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由各市人事(職稱)考試中心當場明確告知其網上繳費時間。報考人員在告知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fā)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tài)”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各市要認真做好網上照片審核和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網上照片審核要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后24小時之內完成。報考資格現場審查,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結束后,將合格人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各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請各市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務必將下述要求明確告知報考人員: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yè)不合要求、專業(yè)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單位名稱,且在兼職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起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10月12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和《審計署、人事部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fā)[2002]58號)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雷同。

五、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3〕1494號)文件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12元),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20元)。

六、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由河北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負責,咨詢電話:0311-88606379。

七、2015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八、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和《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均為2015年修訂版。

九、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根據《2015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新修訂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

十、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各市于考前10天將考場設置一覽表報我局職稱考試處。

十一、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5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doc

2、從事審計或財經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doc

河北省人事考試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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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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