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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人事考試網(wǎng):2016年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6/3/15 10:02:20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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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東2016年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4月13日16∶00,繳費時間:2016年3月31日9∶00-4月15日16∶00,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3月30日9∶00至2016年4月14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9∶30。

關于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6〕13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6月18日

0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二級)

14∶00—16∶30

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9日

0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級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它各級別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三)一級注冊計量師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網(wǎng)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4月13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3月31日9∶00-4月15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jù)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時間,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6年3月30日9∶00,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6年4月14日16∶00,各市資格審核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各市應于2016年3月22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通過協(xié)同辦公平臺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科。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tǒng)打印《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wǎng)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tǒng)直接顯示審核通過,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wǎng)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查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復印件備查。

(三)應試人員可于4月13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四)網(wǎng)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tǒng)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jīng)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考生問答欄目中發(fā)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2016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9∶30。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wǎng)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在萊蕪市設置考區(qū)。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tǒng)進行管理,一、二級注冊計量師分為兩個考試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代碼為:

考試名稱

級別

專業(yè)

考試科目

070.

一級注冊

計量師

03.

考全科

01.

計量

1.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2.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

3.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

02.

免一科

01.

計量

2.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

3.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

071.

二級注冊計量師

01.             二級

計量師

01.

計量

1.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2.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

七、收費標準

根據(j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31號)文件規(guī)定,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費客觀題每人每科7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75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試用書

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lián)系。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規(guī)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工作計劃安排表


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

方式及途徑

報送《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

3月22日前

協(xié)同辦公平臺

報送《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

6月3日前

傳真至0531-88190514

協(xié)同辦公平臺

報送《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試卷領取及值班信息表》

6月14日前

協(xié)同辦公平臺

從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6月16日

專人專車

考試實施

6月18日

6月19日

考試期間要嚴格落實各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考前準備情況、開考情況、考試結束試卷回收情況。

將答題卡、座次表及主觀題科目第二聯(lián)考場情況記錄單(各考區(qū)自行復印留存作違紀處理)送至指定地點

6月20日

專人專車

報送《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6月24日前

傳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注:所涉及表格請各市自行從考務通FTP下載使用。

編輯推薦:

2016年注冊計量師考試考試報名匯總

2016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2015年注冊計量師考試證書領取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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