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fā)山東省2020年度人事考試計劃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9〕118號)精神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注冊建筑師等職業(yè)資格考試日期調整的通告》,現(xiàn)將我省2020年度人事考試計劃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為切實做好各項考試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我省人事考試工作實行“統(tǒng)籌管理、分級負責”的安全管理體制。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履行本行政區(qū)域內人事考試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對本地區(qū)人事考試安全保密、組織實施、考風考紀、基礎保障等工作負總責。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同志是人事考試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對考試工作負直接組織管理責任。
二、加強疫情防控,構筑安全防線
要切實把應試人員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強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然。各市要結合考試組織要求和本地實際,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確各重點環(huán)節(jié)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健全考點體溫檢測、衛(wèi)生清潔消毒、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訓、應急突發(fā)和輿情應對處置等措施,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前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準備工作,做到出現(xiàn)異常情況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第一時間上報。
三、加強考務管理,嚴防安全事故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積極擔當作為,針對不同考試特點和考風考紀情況,加強對人事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以考試安全為第一要務,提前謀劃,統(tǒng)籌安排,切實做好各項考試組織實施工作,堅決杜絕各類考試安全事故發(fā)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加強對各考區(qū)的考務培訓和考試監(jiān)督指導,確??荚図樌M織實施。
四、加強基礎建設,提升管控能力
要加快推進市級指揮平臺建設,完善各項預定功能,確保2020年實現(xiàn)網上考點考場巡查功能和視頻會議功能與省級平臺對接。要結合本地區(qū)考務組織特點、考風考紀形勢,采取與考點直接合作共建、與教育部門聯(lián)合共建、探索可移動式標準化考場等模式,將更多考點納入省級標準化考點范圍。年度報考人數(shù)較多、承擔省委托考試任務量較大的市,要做到標準化考點資源夠用、能用、好用、可調劑,實現(xiàn)與考點互利共贏。要主動探索人工智能、物聯(lián)網、5G等新技術手段在人事考試工作中的應用,更新設施設備,進一步增強試卷安全管理和對考場一線的管控能力。
五、加強宣傳教育,防控考試風險
要結合考試特點、考生年齡結構、學歷層次,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有感染力的方式宣傳誠信考試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意義和考試違紀違法帶來的嚴重后果,引導用人單位和廣大考生遵紀守法,誠信承諾,通過正規(guī)渠道報名參加考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內部要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堅持不懈抓好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內部安全風險,確保不出問題。
六、嚴肅考風考紀,凈化考試環(huán)境
要提高警惕,繼續(xù)保持打擊違紀作弊,特別是高科技作弊、團伙作弊、非法培訓機構的高壓態(tài)勢,聯(lián)合公安、無線電管理部門,依法依規(guī)采取有力手段打擊各類違法違紀行為,嚴厲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荚嚬ぷ魅藛T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各市須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2020年度山東省人事考試計劃及考區(qū)安排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單位: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
2020年度山東省人事考試計劃及考區(qū)安排表
序號 | 考試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區(qū)設置 | |||
1 | 山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 | 7月19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2 | 山東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筆試 | 7月26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3 | 衛(wèi)生(初級、中級) | 紙筆:9月12、13日 人機對話:9月19、20、26、27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4 | 注冊設備監(jiān)理師 | 9月5、6日 | 在淄博設置考區(qū) | |||
5 | 注冊測繪師 | 在淄博設置考區(qū) | ||||
6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在煙臺、濟寧設置考區(qū) | ||||
7 | 經濟(高級) | 9月12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8 | 一級建造師 | 9月19、20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9 | 出版(初級、中級) | 10月11日 | 在濟南設置考區(qū) | |||
10 | 審計(初級、中級、高級) | 初、中級在濟南、青島、濱州、聊城,高級在濟南設置考區(qū) | ||||
11 | 注冊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 | 10月17、18日 | 在濟南、青島設置考區(qū) | |||
12 | 勘察設計行業(yè)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在濰坊設置考區(qū)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5個專業(yè)) | ||||||
道路工程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2個專業(yè)) | 在濟南設置考區(qū)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3個專業(yè)) | 在青島設置考區(qū) |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在濰坊設置考區(qū) |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在濰坊設置考區(qū) |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一級 | 在濟寧設置考區(qū) | ||||
二級 | 10月18日 | |||||
13 | 房地產估價師 | 10月17、18日 | 在濰坊設置考區(qū) | |||
14 | 統(tǒng)計(初級、中級、高級) | 10月18日 | 初、中級在濟南、青島、濱州、聊城,高級在濟南設置考區(qū) | |||
15 | 注冊建筑師 | 一級 | 10月17、18、24、25日 | 在泰安、臨沂設置考區(qū) | ||
二級 | 10月17、18日 | |||||
16 | 一級造價工程師 | 10月24、25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17 | 執(zhí)業(yè)藥師(藥學、中藥學)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18 | 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 | 10月31日、11月1日 | 在濟南、青島、棗莊、濰坊、聊城、菏澤設置考區(qū) | |||
19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11月7、8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20 | 注冊計量師(一級、二級) | 在濟南設置考區(qū) | ||||
21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22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初級、中級、高級) | 11月7、8日 (上下半年考試合并) | 在濟南、青島、濟寧、東營、威海、日照、德州設置考區(qū),信息處理技術員專業(yè)在濟南參加考試 | |||
23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11月14、15日 | 在濰坊設置考區(qū) | |||
24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11月14、15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25 | 翻譯專業(yè)資格 (一、二、三級) | 11月14、15日 (上下半年考試合并) | 在濟南、青島、淄博、煙臺設置考區(qū) | |||
26 | 經濟(初級、中級) | 11月21、22日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 | |||
27 | 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 各地自行確定 | 在16市設置考區(qū),中央及省屬單位考生按照屬地原則報考所在市組織的考試 | |||
28 |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 | 時間待定 | 根據(jù)國家批復設置 |
注:2020年如國家仍有需要我省組織實施的考試項目,待接到國家正式通知后,再進行安排部署。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