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咨詢協(xié)會關于告知2018年第二批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專家評審結果的通知
中咨協(xié)職業(yè)〔2018〕50號
各申請人和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xié)會關于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咨協(xié)職業(yè)〔2018〕42號)的規(guī)定,我會組織了2018年第二批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專家評審工作?,F(xiàn)將專家評審結果告知你們,如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務必在2018年8月8日(周三)17:00前將反饋意見通過《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上傳我會。如反饋意見需附證明材料,請將反饋意見和證明材料一起郵寄我會職業(yè)資格部(郵寄地址見后)。同意專家評審結果的,無需反饋;逾期不反饋的視為無異議。
一、注意事項
(一)專家評審意見需要通過管理系統(tǒng)查詢。具體操作方法:以個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管理系統(tǒng),左側“2018年”顯示本年度登記申請事項。如要查詢本次專家評審意見,點擊2018年度中本次申請事項中的“反饋意見”即可。在“登記主專業(yè)”、“登記輔專業(yè)”中顯示的專業(yè)為擬同意申請人登記的專業(yè);“不符合條件的原因”中顯示專家評審意見。若申請人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在“反饋意見”文本框中簡要填寫反饋事項及不同意的理由。如同時申報多個登記事項,應分別查看和填寫反饋意見,保存反饋意見后上傳。
(二)申請人的材料原則上應以原申報材料為基礎,補正材料一律無效。
(三)變更專業(yè)不符合變更條件的,維持原有專業(yè)不變。申請材料不真實的除外。
(四)專家評審意見為“證明材料不真實”或“待核實”的,應提交原件供查驗。其中,“畢業(yè)證待核實”的應提交畢業(yè)證原件和其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成績證明;“職稱證待核實”的應提交職稱證原件和職稱評定申請表原件復印件;“工作簡歷不真實”的應提供養(yǎng)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以證明工作簡歷的真實性;“業(yè)績待核實”的應提交對應的業(yè)績報告原件;涉及業(yè)績證明材料的,如未說明需核實的具體內容,應提交對應業(yè)績的全部證明材料。
(五)專家意見為“某年申請材料不真實”的,如申請人有異議,應提供第三方證明以解決往年存在的問題。此外,如本次申請還有其他不符合條件的原因,應同時反饋意見。
(六)請勿郵寄身份證原件。需收回的原件,均應單獨放置在檔案袋中(或單獨包裝)并做出標識,附回郵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人的手機號)。我部將于公布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人員名單后,按回郵地址通過順豐速運寄出需收回的原件。
(七)管理系統(tǒng)的具體操作方法見附件。
(八)請各預審單位協(xié)助做好告知專家評審結果的有關工作。
二、聯(lián)系方式
王若谷 010-68353661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樓1006室
郵編:100037
附件:
《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tǒng)》反饋意見操作指南.doc
網站原創(chuàng)自編新聞應用于熊掌號提交整理要求.docx
中國工程咨詢協(xié)會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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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