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jù)《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發(fā)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經打印完畢,為使考試合格證書安全及時發(fā)放給合格人員,現(xiàn)就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時間
本次證書發(fā)放時間為2015年6月25日至7月3日工作日。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未到,證書辦理采取先到先發(fā)的辦法,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成績通知單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證書辦理地點
渝北區(qū)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三、證書辦理范圍
2014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資格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專業(yè)資格考試包括: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等。
四、證書辦理所需手續(xù)
專業(yè)考試合格的考生:領取考試合格證書時,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時所需的畢業(yè)證書原件,蓋有單位公章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一份,2寸照片1張貼在合格證書上、1寸照片3張貼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上(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寫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基礎考試2010年以前在外省市參考,專業(yè)考試在重慶參考的考生,領取合格證書時,需出示基礎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基礎考試2010年以后參考的考生,領取合格證書時,需出示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
證書領取如果由單位集中辦理或委托個人辦理,除考生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單位辦理需出示單位介紹信,委托辦理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五、證書辦理流程
資格復查→領取合格證書→證書蓋章
六、辦證注意事項
㈠、請考生嚴格按照集中辦證時間到辦證地點辦理合格證書,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辦證人員較多,為提高辦證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辦理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務必在網(wǎng)站上查詢證書編號(點擊“證書編號查詢”),下載《重慶市 考試報名條件證明》以及《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并逐行填寫(下載請分別點擊“《重慶市 考試報名條件證明.doc》”、“《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doc》”),張貼好相關照片,然后到辦證地點領取證書;
㈢、請考生按照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的報考條件,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材料不齊、表格未填全、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不真實等不予辦理。提供假學歷、假身份證或假證明的,根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guī)定,由資格復查人員收繳考生提供的虛假證明材料、假學歷證等,取消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報考。
七、取得資格時間
2014年度參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其獲得資格時間從2014年9月算起。
八、聯(lián)系電話:(023)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6月24日
附:樣表一:
重慶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報名條件證明
說明: 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審核部門意見”由發(fā)證機關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樣表二: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
注:1.本表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電腦打印均可。
2.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并將一寸照片貼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寫一式三份,分別裝入考生人事檔案、業(yè)務考績檔案和存發(fā)證機關。
下面內容辦證人員如實填寫一份即可,主要用于發(fā)證機關存檔:
領證人簽字: 領證日期: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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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