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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學習筆記(38)

發(fā)表時間:2012/11/2 16:42:43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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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本文將主要針對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相關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并在此預祝您金榜題名!

合同的變更、轉讓與權利義務終止考點解析

1、合同變更:狹義的變更是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

廣義的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即合同的轉讓)

2、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nèi)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合同變更的效力

(1)合同的變更僅及于發(fā)生變更的部分,已經(jīng)發(fā)生變更的部分以變更后的為準;

(2)已經(jīng)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變更而失去法律依據(jù);

(3)未變更部分繼續(xù)原有的效力。

4、合同轉讓的類型

(1)合同權利轉讓

(2)合同義務轉移

(3)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讓(也稱概括轉移)

5、債權轉讓的條件

(1)被轉讓的合同權利須有效存在

(2)轉讓人與受讓人達成合同權利轉讓的協(xié)議

(3)被轉讓的合同權利應具有可轉讓性。

6、不可轉讓的債權債務:

(1)根據(jù)合同性質(zhì)(具有人身性質(zhì))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7、債權人應通知債務人

債權人轉讓債權需通知債務人,未通知債務人的,轉讓對債務人不產(chǎn)生效力

8、債權轉讓的效力

(1)受讓人成為合同新債權人

(2)其他權利(從權利、抗辯權、抵銷權)隨之轉移

9、合同債務轉移的條件

(1)被轉移的債務有效存在。

(2)經(jīng)債權人同意

(3)被轉移的債務應具有可轉移性

10、企業(yè)合并或者分立:原企業(yè)的合同權利義務將全部轉移給新企業(yè),屬于法定的權利義務概括轉移,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對人的同意。

11、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清理條款和獨立存在的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如仲裁條款)的效力。

12、合同解除的分類

(1)協(xié)商解除

(2)單方解除(包括法定單方解除和約定單方解除)

13、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2)預期違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遲延催告解除: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

行;

(4)遲延立即解除: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1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zhì),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提示:解除合同后只能要求賠償損失,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和繼續(xù)履行。

15、導致合同終止的原因

(1)履行: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

(2)解除:合同解除;

(3)抵銷:債務相互抵銷;

(4)提存: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免除:債權人免除債務;

(6)混同: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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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考試資料輔導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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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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