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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監(jiān)理工程師知識點: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發(fā)表時間:2020/2/22 16:46:24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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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一)按照標的不同的分類

可以分為材料采購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

(二)按照履行時間不同的分類

貨樣買賣:

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

(三)按照合同訂立方式不同的分類

按照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可以分為競爭買賣合同和自由買賣合同。

競爭買賣包括招標投標和拍賣。

在建設工程領域,一般都是通過招標投標進行競爭。

競爭買賣以外的交易則是自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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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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