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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經(jīng)濟民商法考點第十一章第一節(jié)

發(fā)表時間:2013/9/10 11:17:21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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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為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jīng)濟民商法》的重要章節(jié)考點,希望對您備考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課程!

第一節(jié) 稅法概述

一、稅收與稅法的概念

第一,稅收的目的。

第二,稅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據(jù)。

第三,稅收主體。

第四,稅收的形式特征。

第五,稅收不具有懲罰性。

二、稅法構成要素

1.稅收主體

2.征稅對象和稅目

3.稅率

目前,稅法規(guī)定的法定稅率基本形式主要有三種: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定額稅率。

4.納稅環(huán)節(jié)

5.納稅期限

6.納稅地點

7.稅收優(yōu)惠

8.法律責任

三、納稅人的權利

其主要權利有:①依法請求減免稅的權利。②請求退回多征稅款的權利。③提起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的權利。④征稅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不當,致使納稅人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依法請求賠償?shù)臋嗬"菹蛘鞫悪C關查詢有關納稅事項和資料的權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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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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