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2年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法》第十一章精講5

發(fā)表時間:2012/4/12 10:20:14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考試經(jīng)濟法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論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保

一、擔保的概念和特征

(一)擔保的形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抵押、質押和留置統(tǒng)稱物保。保證是人保。定金是貨幣擔保。

【鏈接】抵押不移轉對抵押物的占有,而質押移轉對質物的占有。

抵押、質押是約定的擔保物權,留置是法定的擔保物權。

(二)擔保的法律特征:從屬性、自愿性、保障性

二、保證

(一)保證的概念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人是債務人與債權人之外的第三人。

【注意】五種擔保形式中,只有保證一定涉及第三人,不能自己為自己提供保證。

(二)保證的種類: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一般保證--有先后(補充責任)

(1)一般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2)先訴抗辯權,是指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用于清償債務前,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情形:

①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

②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鏈接】破產(chǎn)法109頁: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后,已經(jīng)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

③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例題·單選題】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有( )。

A.債務人被宣告失蹤,且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

B.債務人移居國外,但國內(nèi)有其購買現(xiàn)由親屬居住的住宅

C.債務人被宣告破產(chǎn),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D.保證人曾以書面方式向主合同當事人表示放棄先訴抗辯權

『正確答案』B

2.連帶責任保證--無先后

(1)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行為。

(2)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

一般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
區(qū)別
適用情況
債務人不能履行
債權人可以在債務人和保證人中任意選擇
先訴抗辯權
先后順序
有,保證人在后,是補充責任
聯(lián)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應乙公司的要求與丙公司簽訂一份保證合同,但該合同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應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B.甲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C.甲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D.甲公司不承擔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B

(三)保證的設立

1.保證合同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