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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民事責任講義十八: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發(fā)表時間:2014/4/9 17:00:00 來源:中大網(wǎng)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200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民事責任講義十八: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huán)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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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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