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時應準備的文件:
為使進出口貨物能夠顧利通關,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必須事先準備好各種應交驗的單證文件。應隨同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單據有:(1)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和其他批準文件;(2)捏貨單、裝貨單或運單;(3)發(fā)票,(4)裝箱單,(5)減稅或免稅的證明文件;(6)海關認為必要時應驗的貿易合同、產地證明和其他有關單證,(7)對列入國家法定商檢種類表的進出廈商品,應受動植物檢疫的進出口貨物或受其他管制的進出口貨物,都應在申報時交驗有關部門簽發(fā)的證明。
為了加速貨運,及時提取貨物,報關單位在向海關報關時必須做到:(1)報關單填報的項目要準確、齊全*報關單各欄要逐項詳細填寫,內容要齊全、正確;填報盡可能打字,不可用鉛筆和紅墨水或紅色復寫紙);填寫項目,若有更改,要在更改項目上加蓋校對章。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報在一份報關單。
(3)一張報關單上如有多種不同商品,應分別填報清楚,但一張報關單止一般最多不要超過五項海關統(tǒng)計商品編號的貨物。
(4)所隨附的單證要正確、齊全、清楚,防止短缺或張冠李戴。
(5)報關單必須做到兩個相符*一是單證相持,即報關單與合同、批文、發(fā)票、裝箱單等相符;二是單貨相符,即報關單所報內容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相符。
(6)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總后由于各種原因,3現(xiàn)原來填寫的內容與實際貨物有出入,需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xù)。填寫報關單更正單,對原來填寫的項目進行更改,更改內容必須清楚,一般情況下,錯什么,改什么。但是,如果更改的項目涉及到貨物數(shù)量的變化,則陳應對有關貨物的效量進行更改外,與數(shù)量有關
的項目也應作相應的更改,如件數(shù)、重量、金額林積等。如一張報關單上有兩種以上的不同貨物,更正鄲明確列明男如d——8隕物。
對報關單證的審核是海關接受申報的重要內容。海關通過審核單證監(jiān)督貨物合法進出,具體貫徹國家有關進出口的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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