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07年報關員考試輔導每日一講(11月7日)

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進口日期/出口日期填報要求

1.日期均為8位數(shù)字,順序為年(4位)、月(2位)、日(2位)。例如:2005年8月18日進口一批貨物,運輸工具申報進境日期為8月18日,“進口日期”欄填報為:“2005.08.18”。

2.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口申報時無法確知相應的運輸工具的實際進境日期時,“進境日期”欄允許為空。

3.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未申報進口日期,或申報的進口日期與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的日期不符的,應以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為準。

4.“出口日期”欄供海關打印報關單證明聯(lián)用,免于填報。

5.對于無實際進出境的貨物,報關單“進(出)口日期”欄應填報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xù)的日期,以海關接受申報的日期為準。

(責任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