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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報關員考試輔導資料海關行政許可的管理

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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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行政許可的管理
海關行政許可的歸口管理部門是海關法制部門。
1、海關總署法制部門
   主要承辦下列事項:
 (1)對海關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審查、登記、評估;
 (2)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海關總署規(guī)章的規(guī)定,收集、匯總、處理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立法建議;
 (3)受理、核實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申訴、舉報、意見建議,解答咨詢;
 (4)承辦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關于海關總署行政許可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指導各級海關有關海關行政許可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事宜;
 (5)對各級海關實施海關行政許可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指導、協(xié)調(diào)各級海關實施海關行政許可工作等。
    
2、各直屬海關法制部門
 (1)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海關總署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辦收集、匯總、上報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立法建議、本關區(qū)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實施情況等事宜;
 (2)受理、核實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申訴、舉報、意見建議,解答咨詢;
 (3)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關于隸屬海關實施海關行政許可的行政復議。
 (4)承辦或指導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關于本關區(qū)實施海關行政許可的行政應訴事宜;
 (5)對本關區(qū)實施海關行政許可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組織本關區(qū)關于海關行政許可的聽證事宜等。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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