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
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tài)環(huán)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fā)品。
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汽車輪胎。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
(一)從價征收的消費稅
1.征稅貨物種類及其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隨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的規(guī)定,煙、酒和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fā)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11類貨物為消費稅應稅貨物。該表中同時列名了各應稅貨物適用的稅率,其中最高為45%,最低為3%。
2.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我國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進口消費稅,計稅價格由進口貨物(成本加運保費)價格(即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稅額組成。我國消費稅采用價內稅的計稅方法,因此,計稅價格組成中包括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稅額計算舉例:
某公司向海關申報進口一批小轎車,價格為FOB橫濱10 000 000日元,運費200 000日元,保險費率5‰。消費稅稅率8%。100 000日元兌換人民幣買賣中間價為8 500元。
關稅完稅價格:(10 000 000+200 000)/(1-5‰)=10 251 256.28141
10 251 256.28141×8500÷100 000=871 356.7839196≈871357人民幣元
進口小轎車應當歸入稅號8703·2314,關稅稅率80%,關稅稅額為871 357人民幣元×80%=697 085.6人民幣元
消費稅計稅價格:(871 357元+697 085.6元)/(1-8%)
=1 704 828.91元≈1 704 829人民幣元
消費稅稅額:1 704 829×8%=136 386.32人民幣元
(二)從量計征的消費稅
從量計征的消費應稅貨物有黃酒、啤酒、汽油、柴油4種,實行定額征收。黃酒每噸人民幣240元,啤酒每噸人民幣220元,汽油每升0.2元,柴油每升0.1元。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單位稅額×進口數(shù)量
按從量稅計征消費稅的貨品計量單位的換算標準是:
啤酒1噸=988升
黃酒1噸=962升
汽油1噸=1 388升
柴油1噸=1 176升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舉例:
某公司進口1000箱啤酒,每箱24聽,每聽凈重335ml,價格為CIFUS$10 000 100美元兌換人民幣824元。關稅普通稅率7.5元/升,消費稅稅率220元/噸。
進口啤酒數(shù)量:335ml×1 000×24÷1 000ml=,8040升=8.1377噸
關稅稅額:7.5元×8 040=60 300元
消費稅稅額:220元×8.1377=1 790.29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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