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欄目是判斷出口貨物中轉時是否發(fā)生買賣關系的指標之一。
※“是否發(fā)生買賣關系”在填制出口報關單的時,是用來判斷出口報關單“運抵國(地區(qū))”如何填寫的重要的標準。
※如果收貨人的地址與出口貨物運輸目的地一致,則說明出口貨物中轉時沒有發(fā)生買賣關系。
※如果收貨人的地址與出口貨物運輸中轉地一致,則說明出口貨物中轉時發(fā)生買賣關系。
例:在發(fā)票或提單上面有這樣的內容: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 Kong說明貨物“從天津運途徑香港運到漢堡”也就是說貨物出口的時候在香港進行了中轉。
根據發(fā)票上的抬頭(即收貨人)欄,收貨人是香港的公司還是德國的公司,判斷出口貨物在中轉時是否發(fā)生買賣關系。
※在本例題中,如果發(fā)票的“收貨人”欄是德國的公司,則說明貨物中轉時沒有發(fā)生買賣關系。那么報關單的“運抵國”為德國;“指運港”為漢堡;“最終目的國”為德國。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在本題中,如果“收貨人”欄是香港的公司,則說明中轉時發(fā)生了發(fā)生買賣關系。那么報關單的“運抵國”為香港;“指運港”為漢堡;“最終目的國”為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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